舉辦者資格條件
1 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擁有與其培訓項目相適應的合法財產,其合法財產中的非國有資產份額不得低于總資產的三分之二
2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擬任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學校人員配置條件
1 學校董事會:學校應依法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學校董事會不少于5人,且必須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2 法定代表人:民辦學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校長擔任
3 學校管理人員:
(1)校長:學校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2)教學管理人員:學校辦學規模在500人以下的應配備2-5名教學管理人員,辦學規模500人以上,應與辦學規模相匹配,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并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
(3)職業指導人員:應配備具有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資格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4 學校教學人員:要配備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教師與學生之比一般為1:20-25,專職教師不少于教師總數的1/4。教師必須持教師證,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申辦辦學許可證條件
1 學校性質: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是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公益性事業
2 申報受理部門:舉辦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3 受理范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本地區范圍內面向社會申請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辦理辦學許可證所需材料
1 民政局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2 《××市教育培訓機構設立審批表》(原件,一式3份)
3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培養目標、地址、舉辦者情況、開辦資金金額及出資者、招生對象、辦學內容、法定代表人情況、場地情況、校長情況、專任教師情況、內部管理體制等(原件1份)
4 舉辦者為單位的,提供單位法人證書或執照;舉辦者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注:還有不少辦理辦學許可證的資料,因教學營業范圍不同,材料也會有所不同,具體資料可詢問我們的專業人員。
辦理辦學許可證流程
1 申請:舉辦者向教育局成教職教科提交申辦材料
2 受理:申報材料齊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 初審:審批人員初審、擬報初審意見
4 評議:教育局教育培訓機構申辦評議小組對辦學條件進行實地評估,作出評議意見
5 審批:審批機關根據設置標準、評議意見及本地教育發展計劃,于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設
注:還有不少辦理辦學許可證的資料,因教學營業范圍不同,材料也會有所不同,具體資料可詢問我們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