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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冊提交材料都有哪些深圳公司注冊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3、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股東、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股東、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發起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股東、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發起人為外國投資者的,其主體資格文件或身份證明應當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中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中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中國與有關國家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對認證另有規定的除外。外國自然人來華投資設立企業,提交的身份證明文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無需公證認證。外國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證明文件為經中國使(領)館簽證并經中國出入境管理部門確認入境手續的護照的,經原件核對后,無需公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文件或者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者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為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者內地公安部門頒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頒發的往來內地通行證;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往來內地通行證的,無需公證。大陸公安部門頒發的臺灣居民居住證、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頒發的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可作為臺灣地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且無需公證認證。 ◆股東、發起人為其他類型法人的,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交紙質材料辦理登記的,在申請書中粘貼身份證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決定或股東會決議,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對《公司法》和章程規定公司組織機構人員任職須經董事會、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產生的,還需提交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監事簽字的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簽字的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等相關材料。 5、住所使用相關文件。 6、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涉及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或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資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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